來源:河北廣播電視臺冀時客戶端
責編:龐亮
時間:2023-09-13 17:55:12
包工頭盜取電纜賣錢,回收站老板大膽收購,然而天網恢恢,疏而不漏,二人最終均受到了法律的懲罰。
老李成立一個施工隊,給武安市某鋼鐵廠一項目做電器安裝,在工地進行作業時,因其資金周轉困難,于是便產生了盜竊廢舊電纜的主意。自2022年4月份至2022年10月期間,老李利用其在現場安裝電纜的便利,多次將該廠不同型號電纜截成小段藏于工人宿舍床下、車內等處,再駕駛車輛,將電纜線放于后備箱放備胎的凹槽內盜竊出廠,并將盜竊的電纜賣至小劉經營的廢品收購站。
面對數量如此巨大的“廢品”,小劉雖感覺到異樣,但為獲利扔心存僥幸,多次收購老李的電纜線,交易完成后,小劉將收購的電纜“剝皮抽筋”高價轉賣牟利。2022年10月的一天,老李再次盜竊電纜欲出廠被廠區安保人員查獲。
武安市人民檢察院受理此案后,承辦檢察官多次與公安機關溝通協調,補充調取了相關證據,經查實,老李共計盜竊100多次,得賬款100多萬。
案件審查完畢,根據法律規定,依法向武安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,經審理,法院最終判決,被告人老李犯盜竊罪,判處有期徒刑十年,剝奪政治權利三年,并處罰金100000元;被告人小劉犯掩飾、隱瞞犯罪所得罪,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,并處罰金10000元。
檢察官手記:老李作為一個施工隊的包工頭,理應守法經營,通過自己的努力,帶領手下的農民工兄弟一起干出一番事業,緩解資金周轉困難的辦法很多,而他卻選擇了一條最不應該的辦法。廢品收購站的從業人員要自覺遵守相關法律法規,不能收購來歷不明的電纜線等物品,對收購情況要進行如實登記,避免為嫌疑人銷賬提供便利,自己則觸犯法律。
供稿:武安市檢察院崔玉峰